2023-10-04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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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计划生育研究所简介

计划生育科可进行腹腔镜手术如宫外孕、异位环取出、输卵管绝育术、输卵管再通术;宫腔镜手术:取异物、残环/嵌顿环、息肉和粘膜下肌瘤切除;人流、药流、放取环、皮下埋植放置及取出、输卵管造影术。
由此可见,北京大学国际医院的医疗水平是相当厉害,基本具全了对患者进行医疗救治的医学技术和条件。所以,选择就医时一定要仔细查看该医院的资质和擅长科室,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正规医疗易购才是最明智的。
生殖中心简介:
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不孕不育主要开展围绕生殖过程的内分泌调节、排卵、精卵输送、受精、胚胎着床机理、子宫内膜容受性、内分泌疾病等原因引起的不孕不育的基础与临床研究工作。
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辅助生殖技术中心(河南省生殖妇产医院辅助生殖技术中心)临床服务范围:
各种原因引起的不孕不育的临床诊断与治疗;内分泌紊乱引起的闭经、月经异常、排卵障碍、多囊卵巢综合征、高泌乳素血症、卵巢早衰、性早熟、肥胖、多毛症、功能性子宫出血、更年期综合征等疾病的诊断与治疗;输卵管炎及不通的诊治;反复自然流产的诊治;性激素检测分析及药物应用指导;宫腔镜、输卵管镜、腹腔镜诊治不孕不育;优生优育咨询指导。
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辅助生殖技术中心(河南省生殖妇产医院辅助生殖技术中心)开展业务:
1.人工授精:精液优化提取,宫腔内人工授精。用于治疗少、弱精子症,宫颈原因不孕及不明原因性不孕。
2.中西医结合诊治多囊卵巢综合症、闭经等无排卵性不孕症及免疫性不孕。
3.习惯性流产的免疫治疗,淋巴细胞免疫接种治疗,治愈率达80%。
4.卵巢囊肿、巧克力囊肿、宫外孕等经B超穿刺保守治疗,避免手术痛苦,又降低了手术费用。
5.中西医结合介入疗法治疗子宫内膜炎、输卵管炎、输卵管梗阻。
6.腹腔镜微创手术检查和治疗不明原因性不孕症、输卵管积水、盆腔粘连。
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辅助生殖技术中心(河南省生殖妇产医院辅助生殖技术中心)生殖健康研究中心业务简介
1.男性不育症,少精子症、弱精子症、无精子症、精液不液化、免疫性不育症诊治;
2.男性常见病诊治,包括阳痿、早泄、不射精、逆行射精,男性生殖系统睾丸、附睾、精囊炎及前列腺炎的诊治及微波治疗;
3.开展男性绝育术、输精管吻合术、包皮环切术、输精管及阴茎造影术、精索静脉曲张高位结扎术、尿道下裂修补术、睾丸及附睾切除术等男科相关手术;
4.输精管绝育术后并发症的诊断和治疗;
5.男性心理性性功能障碍的咨询、心理疏导及诊治,可进行阳痿龟头敏感度监测、阴经夜间自发性勃起的动态观察,骶前封闭治疗不射精症;
6.研究环境对男性精液质量影响的相关因素。
医院简介:
河南省生殖健康科学技术研究院成立于1978年,是河南省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直属、社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有郑州市金水区经五路20号、26号南北两院区,建筑面积30200平方米。
我院拥有河南省生殖妇产医院、河南事缘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及依托于我院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出生缺陷预防重点实验室、国家孕前优生数据河南分中心、河南省人口缺陷干预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河南省人类遗传资源中心(干细胞库)等12个特设机构。
河南省生殖妇产医院系省管公立专科医院,以“护佑生殖、保驾妇儿”为己任。依靠国家卫生健康委出生缺陷预防重点实验室雄厚的科研力量,河南省生殖妇产医院医护团队发挥40多年来在生殖、妇产、遗传等方面精湛的技术优势,落实医疗制度,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精心呵护患者,为广大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生殖妇产健康服务,以出色实力铸造优良口碑。
河南事缘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和检验检测机构计量双认证(CMA),拥有法医物证(亲子鉴定)资质。依法独立进行司法鉴定,保障司法公平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依托于我院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出生缺陷预防重点实验室是河南省卫生健康领域重要的科研平台之一,在出生缺陷基础研究以及相关预防、干预技术应用研究中,取得显著成效。同时,重点实验室积极参与全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在我省出生缺陷预防体系建设中,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发挥重要的科技支撑作用。
河南省人类遗传资源中心(干细胞库)由国家科技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批准设立,由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财政厅投入建设。目前生物样本库及拟开展的储存业务有脐血造血干细胞库、脐带间充质干细胞库、胎盘多能干细胞库、子宫内膜干细胞库、脂肪干细胞库等。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了本法。于2001年12月29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共七章四十七条。
我们列举一些对计划生育方面的法规:
第三十条
国家建立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婴儿健康水平。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公民的生殖健康水平。
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综合利用卫生资源,建立、健全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改善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第三十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第三十四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
国家鼓励计划生育新技术、新药具的研究、应用和推广。
第三十五条
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